多个债权人分配债务人财产,要分不同情况处理。
要是债务人财产能清偿全部债务,各债权人按债权比例受偿。就像债务人欠款100万,债权人A债权30万,债权人B债权70万,那A能拿30万,B能拿70万。
当债务人财产不够清偿全部债务,且各债权都没有担保物权等优先受偿权时,一般按债权比例分配。比如债务人财产共50万,债权人A债权60万,债权人B债权40万,A可分到30万,B可分到20万。
如果部分债权有担保物权,像抵押权、质权等,有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剩余财产再在普通债权人之间按比例分配。例如债务人房产抵押给债权人A,A债权50万,房产拍卖得40万,A优先拿40万。债务人剩余财产30万,其他普通债权人B债权30万、C债权70万,B可分到9万,C可分到21万。
另外,企业破产程序里,要按破产法规定的清偿顺序分配财产。
债权人遇到这些情况,要及时关注债务人财产状况,若有担保物权要及时主张优先受偿权。在企业破产程序中,要按规定申报债权,以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