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全责后,很多人以为必须先拿出钱来给伤者垫付医疗费,其实这并非强制要求。从法律规定上看,没有哪条法律明确说了全责的人一定要先把医疗费垫上。不过呢,从人情事理和解决问题的角度出发,全责方主动垫付医疗费,能让伤者及时得到救治,不至于因为没钱耽误治疗。
在实际情况里,有些机构是有先行垫付义务的。像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是可以进行垫付的。要是涉及抢救费用,交警部门会给保险公司发书面通知。还有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在符合法定情形时,也会先拿出一部分或者全部的抢救费用。
要是全责方没有垫付医疗费,伤者也不用慌。可以自己先把钱付了,或者用医保报销来支付费用,之后再找责任方要钱。如果双方在赔偿的事儿上谈不拢,伤者可以去法院起诉,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在打官司的时候,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到底该赔多少钱,由谁来承担责任。
这里给大家提个法律建议,发生事故后,全责方应积极配合处理,能垫付尽量垫付,避免后续纠纷。伤者要及时收集保存好相关证据,方便日后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