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仲裁里,证据对当事人意义重大。下面说说常见的需要用到的证据。
1. 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能直接表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要是没有合同,工资支付的凭证或者记录(像工资条、银行流水)、社保缴费记录、能证明身份的工作证和服务证、单位招聘时的登记表和报名表、考勤记录等,也能用来认定劳动关系。
2. 工资福利证据:工资单可以证明工资的数额和构成;奖金、津贴的发放记录能让人清楚额外收入的情况;加班记录,比如打卡记录、加班通知等,能证明加过班,这样就能要求支付加班费。
3. 劳动条件与劳动保护证据:工作环境差的照片、视频,能说明单位没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劳动设备故障维修记录,可以证明设备不符合安全标准。
4. 解除劳动关系证据: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能证明解除的时间和原因;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能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 证人证言:同事的证人证言能辅助证明相关事实,不过证人得出庭作证,还得接受询问。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得真实合法,并且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这样才能保证仲裁顺利开展,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