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后逃逸的,在民事赔偿上有不少方面。先说医疗费,它得依据医院开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票据,再结合病历、诊断证明这些证据来确定。要是负责赔偿的人觉得治疗没必要或者不合理,就得自己拿出证据来证明。
2、误工费的确定要看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情况。误工时间以给受害人治疗的医院开的证明为准。要是受害人有固定收入,误工费就按实际少赚的钱来算。
3、护理费得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护理人数还有护理期限来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就按照算误工费的办法来计算护理费;要是没收入或者请了护工,就按照当地做同等级护理的护工工资标准来算。
4、交通费得按照受害人以及陪着他的人看病或者转院实际花的费用来算。而且得有正式票据,票据得和看病的地点、时间、人数、次数对上。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考当地国家机关普通工作人员出差的伙食补助标准来确定。
6、丧葬费按照受理这个案子的法院所在地区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算六个月的总数。
7、死亡赔偿金按照受理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城镇居民平均能拿到手的收入标准,算二十年。不过要是死者超过六十岁了,年龄每大一岁就少算一年;超过七十五岁的,就只算五年。
8、被扶养人生活费要根据扶养人失去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受理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城镇居民平均消费支出标准来算。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算到十八岁;被扶养人既没劳动能力又没别的生活收入的,算二十年。但超过六十岁的,年龄每大一岁少算一年;超过七十五岁的,算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