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运营里,股东变更的事儿挺常见,可很多人会担心股东变更前后公司的债权债务该由谁承担。实际上,一般来说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公司自己负责,和股东变不变没啥直接关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就像是一个有自己独立财产的“人”,也就是企业法人,它能享受财产权,并且得用自己全部的财产来还公司的债。公司的债权债务是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这是公司自己的法律关系,股东变了,公司这个“人”还是得对自己的债权债务负责。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要是原股东没好好完成出资义务就把股权转让了,而且新接手的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这个事儿,那公司就有权让原股东把出资补上,新接手的人也得一起担责。另外,公司的债权人也能要求原股东在没出资的本金和利息范围内,对公司还不上的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新接手的股东同样要担责。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在进行股权转让时,新股东一定要仔细调查原股东的出资情况,避免陷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要是发现原股东有出资问题,要及时和原股东协商解决,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