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民事调解书有异议,不同情况有不同解决办法。
要是能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像一方受欺诈、胁迫达成调解协议,或者调解协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当事人可申请再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当事人申请再审要在调解书生效后六个月内提出。当事人得准备好能证明上述情况的证据,向作出调解书的原审法院或上一级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和相关证据材料。
如果民事调解书损害了案外人合法权益,案外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损之日起六个月内,可向作出调解书的法院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案外人要证明自己对原调解案件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或者原调解案件处理结果和自己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且调解结果损害了自身合法权益。
所以,对民事调解书有异议,当事人或案外人要及时通过合法途径主张权益,别错过法定救济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