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判定化合物专利侵权的时候,得从多个方面综合考虑,这里面有几个重要的原则。
全面覆盖原则是最基本的。简单来说,要是被怀疑侵权的化合物,它的技术特点把专利化合物权利要求里写的所有技术特点都包含了,那它就进入了专利的保护范围。打个比方,专利化合物权利要求里明确写着有A、B、C这三项技术特点,而被怀疑侵权的化合物也有这三项,那基本上就可以认定是侵权了。
等同原则能让专利的保护范围变大。如果被怀疑侵权的化合物里,有一些技术特点和专利权利要求里的技术特点,用的方法差不多,实现的功能也差不多,最后达到的效果也很相似,而且在这个行业里一般的技术人员不用费多大劲就能想到这种替代方式,就算它们不是完全一样,也会被认定为侵权。就像专利里是通过加热让化合物的某个性能改变,而被怀疑侵权的化合物用微波也达到了同样改变性能的效果,并且这个行业的技术人员很容易想到这种替代,那就符合等同原则。
禁止反悔原则则是对权利的一种限制。在专利申请或者无效宣告的过程中,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可能为了让专利能通过授权,对权利要求的范围进行了缩小修改或者做了相关说明。在判断侵权的时候,就不能把因为这种缩小而放弃的内容再算到专利保护范围里。
另外,还得看看是不是存在法定的免责情况,像是不是用于科学研究、实验之类的。
法律建议:作为化合物专利权利人,要留意收集专利研发和授权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及时应对对方的反悔行为。而对于可能涉及侵权的企业或个人,使用化合物前一定要做好全面的专利检索和分析,避免无意识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