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缔约过失纠纷管辖规定按《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执行。
通常,合同纠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缔约过失纠纷虽不是合同有效成立后的履行纠纷,但和合同订立有关,所以一般也遵循此管辖规则。被告住所地是其户籍所在地,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指公民离开住所地到起诉时连续居住超一年的地方,不过公民住院就医地除外。
合同没约定履行地或约定不清,争议标的是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是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是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是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是合同履行地。
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当事人可书面协议选管辖法院,像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都能选,但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比如不动产纠纷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
遇到缔约过失纠纷,想确定管辖法院,得先看合同有无协议管辖约定,没约定就按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确定。若涉及不动产纠纷,就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