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股东会决议和公司章程不一致时,其效力判定要分情况来看。
公司章程就像是公司的“根本大法”,是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依法制定的,对公司、股东等都有普遍约束力,体现的是股东整体意志。而股东会决议是公司运营中针对特定事项作出的决定。如果股东会决议和公司章程冲突,还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损害了股东合法权益,那这个决议就是无效的。毕竟法律得保障公司章程的稳定和权威,这样才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但要是股东会按法定程序通过决议来修改公司章程,把和原章程不一致的内容确定下来,这种修改后的内容是有效的。因为股东会本身就有修改公司章程的权力,只要程序合法,比如按规定的表决权比例通过,修改后的章程就会取代原章程,新内容也就生效了。
总之,遇到股东会决议和公司章程不一致的情况,得先审查决议内容是否违法违规、损害股东权益,以及程序是否合法。不合法,决议就无效;若决议是合法修改章程,修改后的内容就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