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诈骗案件时,如何认定诈骗数额是大家关心的问题。下面就为大家介绍常见的认定方式。
最常见的是看被害人的直接损失金额。司法机关破案后,会根据被害人提供的购买发票、转账记录等确定被诈骗财物的实际价值。比如现金诈骗,转账记录能直接反映金额;物品诈骗,购置发票可看出物品价值。
要是难以直接确定财物价值,就得找专门的价格鉴定机构来进行评估。像古董、艺术品这类难以确定市场价格的物品,就得依靠专业评估。
如果骗子多次进行诈骗,就得把每次诈骗数额累加起来。哪怕每次骗的钱不多,但累计起来达到立案标准,这累计数额就是最终认定的诈骗数额。不过已经处理过的诈骗数额,就不会再重复计算了。
而当诈骗既有得逞的部分,又有没成功的部分时,如果两者量刑幅度不同,按处罚重的来;要是量刑幅度一样,就按诈骗罪既遂来处罚。
总之,司法实践里,会根据具体案情,用合适又准确的方式来认定诈骗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