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实际履行人和签订人不一致时,解决办法如下:
一般来讲,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合同主要约束签订人。要是实际履行人不是签订人,正常情况签订人就得对合同负责。不过,要是签订人能证明实际履行人是受自己委托来履行合同,并且相对方也知道这个委托关系,按照法律规定,合同就能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相对方。
要是实际履行人以自己名义履行合同,在订立合同时相对方不知道有委托关系,当实际履行人因相对方原因违约,实际履行人要向签订人披露相对方,签订人就能介入合同向相对方主张权利;要是因为签订人原因违约,实际履行人要向相对方披露签订人,相对方可以在实际履行人和签订人中选一个主张权利,选了就不能再变。
如果实际履行人没有相关授权却履行合同,这就构成无权代理。要是签订人事后追认,那合同对签订人有效;要是不追认,就由实际履行人承担责任。要是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实际履行人有代理权,构成表见代理,合同对签订人同样有效。
出现纠纷后,各方可以先协商解决。要是协商不成,还能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