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认为,要是被执行人配合执行,法院就不会再强制执行了,其实不是这样的,这主要得看执行目的有没有达成。就算被执行人积极配合,如果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没全部履行完,法院照样有权采取强制执行手段。毕竟,配合执行不代表能免除履行法律义务的责任。
给大家举个例子,在涉及金钱给付的案件里,被执行人嘴上说配合执行,但到了规定期限却没把钱给够。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不会坐视不管。他们可以去查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冻结、划拨里面的钱,还能处理他持有的债券、股票等财产。要是有必要,法院甚至会对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进行查封,找专业机构评估,然后拍卖变现。
那什么时候法院才会结束执行程序呢?只有当被执行人完全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的要求,把所有该做的事情都做了,该给的钱都给了,执行案件的目标实现了才行。这时候,就算之前法院采取了一些强制执行措施,也都会解除。
所以说,被执行人配合执行是个好态度,但这并不意味着强制执行就会停止。关键还是得把法律规定的义务老老实实履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