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酒后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核心不在于“喝没喝多”,而在于女方当时是否失去了真实同意能力、男方是否违背其意愿。先把标准说清。刑法上的强奸,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而与之发生性关系。如果女方醉到意识不清、无法表达拒绝,男方明知或应知仍与其发生关系,就符合“其他手段”型强奸。反之,若双方都喝多但女方意识尚清、系自愿,通常不构成。实务难点在证据:要及时保留事发时聊天、同行人证词、就医验伤记录、体内酒精和物证。建议你或当事人立刻做三件事:第一,尽快报警并申请人身检查、提取物证,拖得越久证据越弱;第二,不要洗澡、不要删聊天记录;第三,找信任的人陪同做笔录。是否立案由警方结合证据判断,但只要存在“失去反抗能力后被发生关系”的情形,就应当勇敢报案,法律是保护这一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