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结论:你替单位垫付了本应由单位缴纳的医保费用,单位构成不当得利,你有权要求返还这笔钱,还可主张因此产生的损失。
根据社保法,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社保,费用单位承担大部分。如果你用自己的钱帮单位交了单位应缴部分,单位没有法律依据占这笔钱,应当返还。你可以凭缴费凭证、工资条、劳动关系证明要求单位退回。
建议:先和财务或老板对账,书面要求返还并留证;单位拒绝的,可向劳动监察或社保征缴部门投诉,也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返还垫付款。注意区分「单位应缴」和「个人应缴」部分,只追单位那一块。
再补充一点:每月工资条核对一下社保扣款明细,发现单位该缴没缴的尽早提。垫过钱的,让单位财务出具确认单,写明单位应缴部分由本人垫付、应予返还,白纸黑字才稳妥。维权别拖,越拖越难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