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十个月后去做有没有效,得从多个角度来看。法律上并没有严格规定必须在某个特定时间去做伤残鉴定,但鉴定时间的早晚,对鉴定结果的准确性有很大影响。通常来说,等病情稳定了再去做鉴定比较好。
要是受伤十个月之后,病情已经稳定下来,这时去做的伤残鉴定,一般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就拿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来说,只要能证明整个鉴定过程是合法合规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也都有相应的资质,那么这个鉴定结果在打官司或者协商赔偿的时候,是会被认可的。
不过,如果拖到十个月后才去做鉴定,而且是因为伤者自己不积极治疗、不遵守医生嘱咐,导致伤情加重了,或者现在的身体状况和当初受伤的关联很难证明,那这个鉴定结果在确定最初伤害的伤残等级时,可能就不太有利。而且,对方也可能会对鉴定结果的关联性和合理性提出质疑。
给大家提个实用的法律建议:受伤后要及时就医,积极配合治疗,同时留意病情的变化。如果感觉病情稳定了,就尽快去做伤残鉴定,避免因为时间拖得太久,影响鉴定结果的效力。要是不确定什么时候去做合适,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让他们根据具体情况给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