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法律没明确规定诈骗案最迟多久立案,但规定了有案必受,一般诈骗案接报后会马上审查。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会进行审查,要是觉得有犯罪事实且需追究刑事责任,还属自己管辖,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就会立案;要是认为没犯罪事实,或犯罪事实轻微无需追究刑责,或有其他依法不追责情形,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则不予立案。
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立案时,公安机关要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3日内送达控告人。假如控告人不服决定,可在收到通知书7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在收到复议申请30日内作出决定并送达决定书。若案情复杂,期限满不能侦查终结需延长复议期限,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能延长30日。
若控告人对复议决定还不服,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7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在收到复核申请30日内作出决定。情况复杂时,经上一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30日。
要是遭遇诈骗案,报案后可跟公安机关及时沟通,了解案件审查进度。若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或复议决定书后不服,要尽快按规定时间申请复议或复核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