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团让子公司签投标合同,在某些情形下是行得通的。集团和子公司在法律上是各自独立的法人。要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里没明确不许子公司签合同,集团和招标人的投标行为合法有效,而且集团和子公司就相关事情有清晰的授权和安排,那子公司就可以签合同。
2、不过,这里面有风险,也有要留意的地方。招标人会在意合同签订主体变了,会不会对项目执行有不好的影响,像子公司履行合同的能力和集团比起来怎么样。要是招标人觉得子公司没能力承担项目,可能就不答应子公司签合同。另外,要是集团和子公司之间授权不清晰,合同履行时可能责任划分不明确,容易引发纠纷。
3、所以,集团要是想让子公司签合同,得提前和招标人沟通,取得对方同意,把集团和子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确定清楚,这样能保证合同顺利履行,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从法律行业发展来看,这种合同签订主体的灵活处理虽有一定空间,但随着法律监管日益严格和规范,明确各方权责、遵循法律程序将变得愈发重要,以适应不断变化的法律环境和市场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