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符合法定条件时,是能解除非因工负伤员工的劳动合同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是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既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没法从事单位另外安排的工作,那单位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给员工一个月工资,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里说的“医疗期”,就是企业员工因为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医疗期的长短,是根据员工实际参加工作的年限,还有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确定的。
企业解除这类员工的劳动合同,得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是按照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算,每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
要是企业在不符合前面说的法定情形下就解除劳动合同,那就是违法解除。这时候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可以要求企业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