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时间,法律没规定固定的频率,一般是父母双方商量着来。要是父母能就探视时间、方式这些达成一致,签个协议,然后按协议做就行。
要是商量不下来,那就可以去法院起诉,让法院来判。法院判决的时候,会综合好多因素,像孩子年龄、生活学习安排、双方住得远不远,还有各自工作生活情况等。这么做,一方面是为了保障孩子身心健康,让孩子能正常生活、学习,另一方面也要保证没直接抚养孩子的那一方能有探视的权利。
举个例子,要是孩子还小,法院可能会判探视次数多些,像一周一次或者两周一次。要是孩子大一些,学业忙,住得又远,可能就会判一个月一次,或者寒暑假、节假日这些长假期的时候去探视。
法院判了之后,双方就得按判决来。要是有一方不遵守探视权的判决,另一方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里要注意,很多人可能觉得探视时间法律有死规定,其实不是,主要还是先靠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才让法院判。而且申请强制执行,也是保障合法探视权的一个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