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我们的合同交易保驾护航。当出现以下情形时,合同是可以撤销的。
若当事人因为对行为性质、交易对象、商品种类等理解失误,导致行为结果和自己原本想法大相径庭,还遭受了较大损失,这种情况就属于重大误解。在这种时候,产生误解的一方能寻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的帮助,让合同撤销。
要是有一方或者第三方使用胁迫手段,像威胁对方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迫使对方在不情愿的情况下签了合同,受胁迫的一方能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来撤销合同。
当一方趁对方处于困境或者缺乏判断能力时,使合同在成立时就明显不公平,比如对方急着用钱,就以超低价格和对方签股权转让合同。在此种情况下,利益受损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撤销合同的请求。
还有就是一方用欺诈手段,故意隐瞒产品质量问题或者给出虚假产品信息,诱导对方签合同,受欺诈的一方同样有权让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
一旦合同被撤销,它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得把基于这个合同得到的财产返还给对方。如果你遇到上述情况,觉得自己的合同符合可撤销条件,要及时收集好相关证据,尽快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撤销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