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保证金是公安机关对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决定取保候审时,责令其交纳的一定数额现金,目的是保证其不妨碍、不逃避刑事诉讼活动。
先说保证金的确定原则。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起点数额是一千元。决定机关确定数额时,会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性质和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以及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
再说缴纳方式。保证金要以人民币交纳,由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向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专户交纳。
最后是退还规定。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违反规定,解除取保候审时,公安机关会如数退还保证金。要是被取保候审人在期间违反规定,已交的保证金会被没收部分或全部。同时,会根据不同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具结悔过,重新交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进行监视居住、予以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