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想见到孩子却不让见,这其实涉及法律规定的探望权。按照咱们国家的法律,离婚之后没直接养孩子的那一方,是有权利探望孩子的,而直接抚养的一方有义务配合。
要是遇到这种见不到孩子的情况,第一步好好和对方沟通。心平气和地跟对方说说自己想见孩子的想法,让对方知道看望孩子对孩子的成长有很大的好处,尽量商量出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探望办法。两个人坐下来,为了孩子的未来好好聊聊,说不定问题就解决了。
要是自己沟通没效果,就去找相关部门。像居委会、村委会、妇联这些地方,都可以去反映情况,让他们帮忙调解。有第三方介入,有时候能把双方心里的疙瘩解开,让事情有个好的转机。
要是前面这些办法都行不通,那就只能去法院起诉了。向法院提出自己的诉求,要求行使探望权。法院会根据实际的情况,来确定探望的时间和方式。要是对方不遵守法院的判决或者裁定,不让看孩子,那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过要注意,法院能对不配合的人采取拘留、罚款等措施,但不会强迫孩子和你见面。
遇到离婚后见不到孩子的情况别着急,按照法律规定来一步一步解决问题就行,好好争取自己应有的探望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