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情况下,案子判决结束之后就不能再去申请支付令了。支付令其实就是法院根据债主的请求,给欠债的人发的一个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还钱或者给付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件。要申请支付令,得满足一些特定条件,比如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关系既清楚又合法,双方没有其他债务方面的纠葛,而且支付令能够顺利送到债务人手里。通常在那种债权债务没什么争议的简单案子里会用到支付令,主要是为了能快点让债务人还钱。
2、判决代表着这个案子已经经过法院的审理,并且有了裁判结果。法院已经对双方有争议的事实、权利和义务关系等进行了全面的审查和判断。一旦判决生效,就有了强制执行力和既判力。要是有一方不按照判决执行,另一方应该去申请强制执行来实现自己的权利,而不是申请支付令。这是因为支付令是在正式诉讼程序之前用来督促债务人的一种手段,目的是在没有实质争议的情况下快速解决纠纷。既然判决已经对纠纷有了定论,自然就不能再重复使用支付令了,也就是说判决完成后不符合申请支付令的程序要求和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