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多笔借款的情况里,是不是要先偿还带担保的借款不能一概而论,得看具体情形。要是借款双方没有对还款顺序做出约定,那么债务人有自主选择还款顺序的权利。不过要是双方有相关约定,债务人就得按照约定来还钱。
要是当事人没约定还款顺序,《民法典》有相关规定。当债务人的还款没办法还清全部债务时,如果没有其他特别约定,要先还已经到期的债务。要是好几项债务都到期了,那就先还对债权人来说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最少的债务。要是这些债务都没担保或者担保情况一样,就先还让债务人负担更重的债务。要是债务负担都一样,就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来还。要是到期时间也相同,就按债务比例还钱。所以在这种没约定的情形下,一般是先还无担保或者担保少的债务,而不是先还带担保的。
要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对还款顺序有明确的约定,像约定先偿还带担保的借款,那么这个约定是受法律保护的。这时候,债务人必须遵守约定,先把带担保的借款还了。
法律建议:借钱的时候,债权人和债务人最好把还款顺序在合同里写清楚,这样能避免以后因为还款顺序产生纠纷。要是已经遇到了还款顺序的问题,双方可以先友好协商。要是协商不成,可以找专业的律师咨询,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