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从律师的角度看,在法律上判定是不是不合理低价,得综合实际情况来分析。就拿旅游市场来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要是旅行社用很低的价格吸引游客跟团旅游,实际却是想让游客购物,或者安排需要额外付费的旅游项目来赚回扣,那这样的低价大概率就是不合理低价。这种“不合理低价”,简单讲就是比旅行社正常经营成本还低的价格。
那怎么判断经营成本呢?这要把交通、住宿、餐饮、门票、地接等费用都算进去。像境内游,一个旅行团的成本,包含往返的机票或者车票钱、酒店住宿费、导游服务费,还有景区门票费等。要是旅行社给出的报价,比这些成本加起来还要低很多,那很可能就属于不合理低价了。
商品销售领域也是有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说了,商家不能为了把竞争对手挤走,就用低于成本的价格卖东西。那究竟是不是低于成本,得综合考虑产品的原材料采购成本、生产加工成本、运输成本这些因素。要是商家卖东西的价格,比成本低太多,又没有合理的理由,那就是不合理低价。
不过实际情况也得灵活看待,如果商家是因为卖鲜活商品,或者搞季节性降价这些合理原因,把价格定得低,那就不能算不合理低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