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先说:肖像权是每个人对自己肖像享有的制作、使用、公开以及许可别人使用的权利。侵犯肖像权,简单讲就是没经过本人同意,拿别人的肖像去使用,或者以丑化、污损、用信息技术伪造等方式去侵害。认定的要点有三条:第一,没经过同意;第二,确实实施了制作、公开或者使用的行为;第三,没有合法的抗辩理由,比如新闻报道、公共利益、本人默示许可等。维权的时候,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害、删除图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要注意,普通的非营利用途转发,一般不构成侵权,但如果是丑化、恶搞,仍然可能担责。判断是否营利目的,是这类案件里很关键的一点。如果你觉得自己被用了肖像,先截图保存使用位置和方式,再决定是发函还是直接起诉。如果你觉得自己被用了肖像,第一步是截图保存对方使用你肖像的位置和方式,包括网页链接、发布时间、使用用途,再决定是发函要求删除还是直接起诉。现在网络平台多了,肖像被商用的情况很普遍,但很多人嫌麻烦不维权,其实只要证据固定好,停止侵害和赔偿的请求是能得到支持的,别让自己的权益睡大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