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派出所和检察院办理取保候审后,有这些事需要注意。
首先,被取保候审的人得遵守相关规定。不能未经执行机关批准就离开自己居住的市、县;要是住址、工作单位或者联系方式有变动,得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给执行机关;传讯的时候要及时到案;不能用任何方式干扰证人作证;也不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和别人串供。另外,公检法还会根据案件情况,要求被取保候审人不能进入特定场所,不能和特定人员会见或通信,不能从事特定活动,还得把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给执行机关保存。
其次,被取保候审人要配合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工作。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要如实回答侦查人员的问题,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等案件到了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得积极配合检察院的调查,按时参加讯问、听取意见等程序。要是检察院决定起诉,进入审判阶段,被取保候审人就得按时出庭受审。
最后,要是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规定,已经交了保证金的,会被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然后会根据具体情况,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写悔过书,重新交保证金、找保证人,或者进行监视居住、逮捕。要是遵守规定,取保候审结束时,拿着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相关法律文书,到银行就能领回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