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已婚男欺骗做小三,能否起诉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要是已婚男在交往时,打着恋爱的幌子骗取财物,且数额达到诈骗罪立案标准,那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也能依据《民法典》中不当得利的规定,通过民事诉讼要求他返还财物。不当得利指的是没有合法根据取得利益,还造成他人损失的,要把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
如果在同居期间女方怀孕流产,身体和精神都受到损害,女方可以要求男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实际损失。要是精神损害比较严重,还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但法院会综合多方面情况,来确定是否支持以及赔偿数额。
不过,要是女方只是以被欺骗做了小三为由,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目前在法律上很难得到支持。毕竟恋爱关系不在法律调整范围内,单纯的情感欺骗,法律难以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