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商标侵权商品,会面临民事、行政和刑事三种处罚。
先说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侵权人得赔偿商标权利人的损失。怎么确定赔偿数额呢?首先看权利人因为被侵权遭受的实际损失;要是实际损失不好确定,就按照侵权人通过侵权获得的利益来算;如果这两个都没法确定,那就参考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来合理确定。要是侵权人是恶意的,而且情节严重,赔偿数额可以在前面算出结果的一倍到五倍之间确定。这里要注意,别以为随便侵权不用赔大钱,恶意侵权可是会加重赔偿的。
再说说行政责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权责令侵权人马上停止侵权行为,还会没收、销毁侵权商品,以及那些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如果违法经营额在五万元以上,会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要是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会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要是五年内有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处罚会更重。所以别想着多次侵权能蒙混过关。
最后是刑事责任。要是没经过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用和人家注册商标一样的商标,情节严重;或者伪造、擅自制造别人的注册商标标识,再或者销售这些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那就构成犯罪了。这时候不光要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还得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大家可别触碰这条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