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阻拦探视孩子,不一定就会变更抚养权,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对变更抚养权有明确说法。法定的变更抚养权情况有这些:和孩子一起生活的一方得了重病或者伤残,没能力继续抚养孩子;这一方不尽抚养义务,甚至虐待孩子,和孩子生活在一起对孩子身心健康不好;还有孩子满八周岁,愿意跟另一方生活,而另一方也有抚养能力。
长期阻拦探视不在上面这些法定情形里,但它能作为变更抚养权的重要参考。要是长期阻拦探视,让孩子和没直接抚养他的一方很难交流,影响了孩子身心健康和成长,没直接抚养的一方能拿这个当证据,去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
法院审理时,会按照最有利于孩子的原则,综合考虑双方抚养条件、抚养能力和孩子的意愿等。要是法院觉得长期阻拦探视很严重,害了孩子利益,而另一方更适合养孩子,就可能判决变更抚养权。所以,遇到这种事,要妥善处理,不能简单地认为阻拦探视就一定能变更抚养权。如果有疑问,可以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