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和结婚可不一样,结婚后夫妻关系受《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保护,而同居关系可不在这个保护范围内。这就意味着,要是在同居期间有一方和别人好上了,也就是所谓的“出轨”,从法律上来说,并没有专门针对这种情况的保障办法。
在婚姻里,夫妻之间是有互相忠诚的义务的。要是有一方在外面有了别人,也就是出轨了,没犯错的那一方在离婚的时候,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让犯错的一方进行赔偿的。但同居就不同了,它不是法律承认的婚姻关系,双方也就没有像夫妻那样的权利和义务。目前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同居期间双方要互相忠诚,所以一方在同居时和别人亲密交往,另一方没办法像在婚姻里那样要求对方赔偿。
不过也不是完全没辙。要是同居的时候双方对财产有约定,一方违反了约定,损害了另一方的利益,那受损的一方可以根据《民法典》合同编等相关法律,让对方承担违约的责任。要是因为一方“出轨”的行为,让另一方身体受到了伤害,这就属于侵权行为了,受害的一方可以按照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要求对方赔偿。
建议大家,在同居前最好对财产等方面作出明确的书面约定,避免日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如果遇到人身伤害等侵权行为,要第一时间收集证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