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有借贷关系却签了租赁协议的情况,别慌,下面教你应对办法。
要是签租赁协议是作为借贷担保,法律上这叫让与担保。《民法典》规定,债权人不能直接拿走租赁物产权。要是债务人到时间没还钱,债权人要和债务人商量,要么用租赁物折价,要么就把租赁物拍卖、变卖,用所得的钱优先偿还债务。要是商量不拢,债权人可以去法院起诉。
要是在处理过程中,双方对租赁协议和借贷关系到底是啥性质有争议,法院一般会综合看合同条款、钱是怎么给的、双方真实想法等因素,来判断到底是啥法律关系。比如说,借贷合同里约定用租赁物抵账,而且租赁物也实际交过去了,没准就会被当成变更了债务履行方式。
解决这类纠纷,当事人可以先自己商量,把真实的法律关系、各自的权利义务搞清楚。要是商量不好,就收集有关证据,像借条、转账记录、租赁协议这些,然后去法院起诉,让法院来认定法律关系,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