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定合同诉讼地,得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再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
要是合同双方在书面合同里,自行约定了打官司的法院,比如选了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这些和争议有实际关联的地方的法院,而且这个约定没有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相关规定,那打官司就到约定的那个地方的法院去。
2、要是合同没约定管辖法院,那就按照法定管辖来定。因为合同纠纷要打官司的,一般可以到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去。
对于被告住所地,如果被告是个人,那就是他户口本上登记的地址;要是他经常住的地方和户口本上的地址不一样,就以他经常住的地方为准;如果被告是公司或者其他组织,那就是它主要办事的地方。
合同履行地方面,如果有约定就按约定来;要是没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楚,争议是关于给钱的,收钱的那一方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如果是和不动产交付有关的,不动产在哪,哪就是合同履行地;其他情况,负责履行义务的一方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对于立马就结清的合同,交易发生的地方就是合同履行地。
3、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适用专属管辖。比如因为不动产纠纷引发的合同诉讼,就得去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