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双方没登记结婚、婚没结成,男方给的彩礼和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转款红包,原则上应当返还。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人民法院应当支持。您说的七万左右,如果是订婚前后以结婚为目的给的彩礼、三金、红包,基本都在可返还范围;但平时小额节日红包、共同吃饭开销一般算赠与,不退。至于您发现女方在酒吧工作不愿结婚,这是您单方不愿继续履行婚约的理由,不影响返还彩礼,因为返还只看有没有登记、有没有共同生活、是否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些法定情形,不看谁先反悔。建议您整理好转账记录、订婚凭证、媒人见证,先协商退还金额,协商不成凭证据去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彩礼。注意别冲动闹事,走法律途径最稳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