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和侵犯名誉权隶属不同的法律规制范畴,承担不同的法律后果,但两者也有所联系。我们要去了解它们之间的差别,从而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在刑法里,诽谤指的是故意编造并且传播虚构的事情,严重损害他人的人格和名誉,只有达到情节严重程度才会构成犯罪。比如,多次对他人进行诽谤、导致被害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情形就可能构成诽谤罪。构成诽谤罪的主观条件是故意,也就是存心要损害他人名誉。
而侵犯名誉权主要受《民法典》的约束。简单来说,就是有人用侮辱、诽谤等方式,降低了他人的社会评价。这里的行为不限于编造事实,像用暴力或者其他手段公然贬低别人人格、破坏名誉的侮辱行为,也属于侵犯名誉权。并且,这种情况不要求情节严重,只要让他人的名誉受到损害,被侵权的人就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还能要求赔偿损失等。
明显能看出,诽谤罪是刑事犯罪,要负刑事责任;侵犯名誉权是民事侵权,只需承担民事责任。再者,诽谤罪必须“情节严重”才会定罪,而侵犯名誉权没这个限制,只要名誉受损就能追究。在实际生活中,大家得注意区别这两种行为,保护好自己的名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