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男女朋友分手时,女友要钱的事儿得按不同情况来处理。要是这钱是男方找女友借的,按照《民法典》的说法,借了钱就得按约定还回去。也就是说,女方有权利让男方还钱,男方也得把借的钱还上。要是有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这些能证明借钱事实的东西,女方可以先跟男方商量还钱的事儿,要是商量不拢,还能去法院起诉,用法律手段要回自己的钱。
要是这钱是恋爱期间女方送给男方的,那就得分两种情况。像平时发的小额转账、节日红包,或者送的小礼物之类的,这些属于一般赠与。一旦送出去了,钱和东西就归男方了,女方不能再让男方还回去。但要是像那种以结婚为目的送的大额彩礼、帮忙付的买房买车钱,这就属于附条件赠与。要是最后两人没结婚,那送钱送东西的条件就没达成,男方就可以要求女方把这些钱和东西还回来。
要是女方用威胁、吓唬的办法找男方要钱,这就可能是敲诈勒索了。遇到这种情况,男方可以直接去公安局报案,让警察来处理。
男女朋友分手因为钱起纠纷的时候,双方最好先心平气和地商量,说清楚这钱到底是借的还是送的,该怎么处理。要是商量不行,还能找人民调解委员会帮忙调解。要是调解也不管用,那就只能去法院打官司,让法官根据实际情况和证据来做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