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生活里,夫妻一方欠下的债务,另一方是否要偿还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就有偿还的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像夫妻一起签字借的钱,或者一方事后认可的债务,还有一方在婚姻期间为了家庭日常开销借的钱,都算夫妻共同债务。打个比方,夫妻一起签字贷款买房子,或者一方为了家里买菜、交水电费等日常花费借的钱,另一方就得和对方一起还钱。
但要是债务是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而且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一般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通常不用还。比如说,一方偷偷跑去借了钱去赌博,这种债务另一方就不用管。不过也有例外,如果债权人能拿出证据,证明这笔钱是用在了夫妻共同生活、一起经营的生意上,或者是双方都同意借的,那另一方就得承担还款的义务。例如一方借了钱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店铺,债权人能拿出相关证据,另一方就得一起还钱。
法律建议:夫妻双方在婚姻中要多沟通,涉及大额借款时最好一起商量并签字。对于个人名义借款,要注意保留相关用途证据。债权人在借钱给夫妻一方时,也应尽量让夫妻双方共同签字,避免日后出现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