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告不出庭不见得就要采用普通程序。咱们知道,打官司的程序一般有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两种。简易程序多用于那些事实清楚、各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也没多大争议的民事官司。普通程序呢,主要是用在案情比较复杂的案子上。决定用哪种程序,关键看案子本身的情况、复杂程度,跟被告出不出庭没啥直接关系。
2、在简易程序里,要是给被告发了传票让他来,他没正当理由就是不来,法院可以直接进行缺席判决,不用改成普通程序。但是呢,要是在审理案子的时候,法院发现这案子不适合用简易程序,像事实很难认定、证据特别复杂这种情况,不管被告有没有出庭,法院都可能决定改用普通程序来审理。
3、这么看,被告不出庭不是启动普通程序的决定性因素。法院会根据案子的实际状况,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来确定到底用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