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方是受胁迫才签订的合同,这种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不过,当事人得注意行使撤销权的时间,要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要是过了这一年,撤销权就没了,这时候就不能再以受胁迫为理由,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合同。
但即便撤销权没了,也不意味着合同就肯定得继续有效,或者必须按原来的约定履行。要是合同存在一些法定的无效情况,比如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了公序良俗,那还是可以主张合同无效的。要是合同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况,也能试着以这个理由,向法院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具体判断得结合合同条款、履行情况等多方面因素。
要是合同既没办法撤销,也不能认定为无效,可对方又没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受胁迫的一方也不用着急。仍然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者相关法律规定,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以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因为合同纠纷比较复杂,所以建议大家把和合同签订、履行相关的各种证据都保存好。要是自己拿不准,也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具体该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