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据法里,证明力和证明效力属于重要概念,这俩存在明显差别。
证明力说的是证据对案件事实能起到多大的证明作用,也就是证据能在多大程度上把要证明的事实给证实了。判断证据的证明力,要从好几个方面去考虑。证据真实很关键,真实的证据证明作用大,要是证据是假的,那根本就没法证明事实。证据和要证明的事实关联程度也很重要,关联越紧密,证明力就越高。就拿合同纠纷来说,合同原件的证明力比复印件强多了,因为原件更能保证是真实的,而且和合同内容直接相关。一般来讲,直接能证明事实的证据,证明力比那些间接证明的证据大;最初产生的原始证据,证明力比传来的证据大。
2、证明效力指的是证据在法律上被承认的程度和产生的效果。判断证据有没有证明效力,得看符不符合法律规定。只有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符合法定形式的证据,才在法律上被认可。比如说,用暴力、威胁这些非法手段收集来的证人证言,在法律上是不被承认的,不能拿来作为定案的依据。另外,不同类型的证据,证明效力也不一样,像官方出具的公文书证,证明效力通常比其他书证要高。
3、在实际的司法案件处理中,法官会把整个案子里的所有证据综合起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全面、客观地去审查判断证据的证明力和证明效力,这样才能把案件事实弄清楚。从法律行业发展的前瞻性来看,随着法治的不断完善,对证据证明力和证明效力的判断会更加科学和严格,以确保司法的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