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要是对方不来取,这是很多当事人会遇到的问题。实际上,对方不来取并不影响认定书的效力,因为交警有多种送达方式。
如果对方不领事故责任认定书,交警可以采用直接送达,也就是当面把认定书交给对方;也能留置送达,在对方拒绝接收时,按照法定程序留下认定书;还可以委托送达或者邮寄送达。不管用哪种方式,只要完成送达,认定书就正式生效了。
要是对方不来取被扣的车辆等物品,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的五天内,交警会通知当事人去领。要是当事人在接到通知三十天后还不领,再经过三个月的公告期仍不领,交警就会依法处理扣留的车辆。
等拿到认定书,要是涉及赔偿等后续问题,可以先跟对方协商。可要是对方既不来沟通,又拒不赔偿,也别慌。这时就要收集与事故相关的证据,比如事故现场照片、医院诊断证明、维修发票等,然后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能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