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先说:这个院子能不能被弟媳分走,关键看两点——院子登记在谁名下、以及那笔拆迁款到底是对弟弟个人的补偿还是对整个家庭的补偿。如果院子的产权证只写弟弟一个人名字,且购房款能证明全部来自你们家原有的拆迁补偿,那它更偏向弟弟的个人财产,弟媳离婚时一般分不到;但如果登记在夫妻两人名下,或者款项已经混同,就要按共同财产处理,只是你们家出的那部分出资可以主张返还或多分。
具体怎么操作:第一步,先去查院子不动产证上的权利人,是弟弟单独所有还是弟弟和弟媳共有,还要看是婚前还是婚后取得。第二步,收集拆迁安置协议、补偿款打款凭证、以及被拆的老房本来就是你们家财产的证据,把「钱从娘家(夫家)原有财产来」这条线固定下来。第三步,离婚分割时,若能证明购房款源于个人拆迁补偿,就主张为弟弟个人财产;若已混同且登记双方,则请求按出资比例多分或返还出资。提醒一句,家里最好先有个书面说明,写清这笔拆迁款是借给弟弟买房还是赠与弟弟个人,免得弟媳离婚时一并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