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结论:没领结婚证生了孩子又分手,女方家"要钱"得看要的是什么钱——如果是孩子的抚养费,那确实该给,因为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权利一样,不直接抚养的一方必须支付抚养费;但如果要的是"分手费""青春损失费"或者当初的彩礼,法律态度完全不同。
关于抚养费:孩子由女方抚养的,你可以和对方协商按月或一次性支付,金额一般参考你的收入、孩子实际需要和当地生活水平。协商不成,女方可以起诉,法院会依法判决。
关于彩礼:如果当初给了彩礼并以结婚为目的但没登记,分手后给付方可以要求返还,这通常由给付方(你这边)来主张,而不是女方家来要。至于"分手费""精神损失"这类,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一般不支持。
提醒:别冲动通过转账私下解决一笔说不清的总账,最好把抚养费和可能的彩礼返还分开计算,留好沟通记录。涉及金额大或争执不下,建议写成书面协议,避免日后反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