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法院要求对唯一住房腾房是否构成拒执罪,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拒执罪指的是,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且情节严重的行为。法院要求腾房的判决或裁定生效后,有能力腾房却拒不执行,出现以下情形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一是有拒绝报告或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法院采取罚款或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比如法院因未腾房对其罚款或拘留,之后仍不履行,就属于情节严重。
二是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用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导致判决、裁定无法执行。
三是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若不腾房导致后续执行工作无法开展,也可能构成这种情节。
要是确实因客观原因暂时无法腾房,像确实无处可搬,可能不构成拒执罪。但要及时和法院沟通说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