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送出去的房产,在某些情况下是能收回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前,赠与人能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且依法不得撤销的赠与合同,不能撤销。
要是房产已经完成过户登记,权利转移了,通常不能随便收回。不过有几种法定情形,赠与人可撤销赠与并收回房产。比如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却不履行;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还有一种情况,若受赠人的违法行为导致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能撤销赠与。这种撤销权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如果遇到可撤销赠与的情况,建议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