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国法律对夫妻债务和子女承担债务的规定有很大差别。
对于夫妻债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夫妻双方都签了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认可的债务,还有夫妻一方在结婚期间,以个人名义为了家庭日常开销所欠的债务,这些都算夫妻共同债务,得夫妻一起偿还。要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欠下的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开销的范围,通常就不算夫妻共同债务。不过要是债主能证明这笔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一起经营生意,或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的,那就另说了。
2. 子女承担债务的情况通常比较简单,一般子女不用替父母还债。但也有特殊情况:要是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那就得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偿还父母应该交的税款和欠下的债务。要是债务超过了遗产实际价值,子女愿意还的话也没问题。另外,如果子女给别人的债务做了担保,当欠债的人还不上钱时,子女就得按照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判断夫妻和子女要不要对债务负责以及负责的范围,得结合具体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综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