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民法典》有规定,如果承租人没经过出租人的同意就把房子转租出去,出租人有权利依法解除租赁合同。不过要是出租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承租人转租的事,但在半年之内都没提出反对意见,那就等于出租人同意转租了,之后不能再拿承租人擅自转租当理由来解除合同。
2. 要是出租人解除了租赁合同,那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关系就结束了,承租人跟次承租人签的转租合同也会受影响。在实际情况里,就算原来的租赁合同解除了,要是次承租人对租的房子进行了装修等添加东西的操作,次承租人能依据和承租人签的转租合同,让承租人承担违约的责任或者赔偿损失。
3. 要是因为次承租人的问题,导致租的东西有损坏,出租人可以找承租人要求赔偿。这是因为按照合同的相关规定,承租人和出租人有租赁合同,承租人得保证把租的东西用好。眼下法律体系在不断优化,对于租赁关系中各方权益的界定会更加细致,后续对于转租这类复杂情况的处理规则或许会有更进一步的完善和补充,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租赁市场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