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期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租期届满,双方续约,须提前壹个月告知对方。
二、甲方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按
结算。每月/季度
日前,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下
租金。
三、为使本合同有效履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作为合同保证金。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提前终止合同,如提前终止合同,所交房屋保证金不再退还。租期届满乙方结清全部费用后,如无装修结构损坏、无违约、欠费等情况,甲方退还保证金。
四、甲方对本出租的的真实性负责,若有欺诈行为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租赁甲方房屋期间,电费及其它因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不得损坏房屋设施及屋内家具或改变房屋构造,否则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房屋现有结构。
七、室内各种设施(灯泡、水龙头、门锁等均以完好交付乙方使用,在使用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更换修复,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乙方须提前
天交付下一期房租。乙方需按时交纳房租,如有违约,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房屋保证金不再退还乙方。
九、乙方租凭甲方房屋不得从事任何违法或非法活动,及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如有上述行为乙方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十、乙方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租、转借房屋给其他人。如有违约,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房屋保证金不再退还乙方。 十
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备注: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电话: 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