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检察院抗诉引发再审程序后,如果当事人之间达成了和解,一般来说是能够撤回再审申请的。
从法律规定来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明确,当当事人在再审审理里通过调解达成协议,法院就会制作调解书。等各方都签收了这份调解书,它就正式具有法律效力,原来的判决、裁定也就等同于被撤销了。也就是说,和解之后,法院会用调解书的形式来确定和解的结果。
在再审程序中,当事人是有权利对自己的诉讼权利进行处分的。要是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并且自愿撤回再审申请,只要不违反法律,也不损害国家、社会以及他人的合法权益,法院通常会同意。
但要是案件是由检察院抗诉启动的再审,法院在审查是否允许撤回再审申请时会更加小心。这是因为检察院抗诉是在履行法律监督的职责,法院得全面考虑抗诉的理由和目的等情况。要是撤回再审申请会影响到法律监督的有效执行,法院可能就不会批准。
所以,当事人在和解之后想撤回再审申请,要赶快向法院提出,并且把和解的情况说清楚,最终由法院审查后决定是否准许。建议当事人在这个过程中,详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确保自己的行为合法合规,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