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一般情况下公司不续签,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除非是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其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都要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算,每满一年就按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要是公司拒绝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先和公司协商。协商不成,能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